2013黑龙江土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3月1日-14日
黑人社办发〔2013〕11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关于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函〔2012〕99号)精*,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2013年 6月15日 |
09:00-11:00 |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14:00-16:00 |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
|
2013年 6月16日 |
09:00-11:00 |
地籍调查 (自备函数计算器) |
14:00-16:30 |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自备计算器) |
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流程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规定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1),均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流程:考生首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凡涉及免试的考生,首先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由考试管理机构于报名结束2个工作日内上报省人事考试**复核,省人事考试**将于5个工作日之内在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免试复核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复核考生应及时进行网上缴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考区。在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省农垦总局除外)考生登录省直考区;省农垦总局的考生登录省农垦总局考区;其他考生均按属地管理,登录所在市(地)的考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日-3月14日。
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12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3月11日-3月15日(节假日休息)。
考生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报名表(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单位出具的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原件);续考的免试考生(级别为考二科)也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续考的考生(级别为考全科)只须携带报名表;在外省市参加2012年度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省直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为黑龙江省人事考试**服务大厅(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大楼香和街侧门),其他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由各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各市(地)人事考试**务必于2013年4月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表上报省人事考试**。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3月11日-3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及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每报考一科另加32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缴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3年5月13日-5月17日到报名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3年6月6日-6月12日。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 “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3年6月12日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六、参考用书
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有关考试用书事宜,请与该出版社联系。
单 位:中国农业出版社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
邮政编码:100125
联 系 人:姚佳
电 话:010-59194907
七、信息查询
有关考试信息,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查询。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1、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3年1月28日
附件1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人发[2002]116号)
一、报四科(《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九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报二科(《实施办法》第七条)
在《暂行规定》下发前(注:2002年12月18日前),按**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的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附件2
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3年3月1日-3月14日 |
网上报名 |
2013年3月11日-3月15日 |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
2013年3月11日-3月25日 |
网上缴费 |
2013年4月8日前 |
各考区上报报名表 |
2013年5月13日-5月17日 |
领取收据 |
2013年6月6日-6月12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2013年6月15日、16日 |
考 试 |
2013年8月下旬左右 |
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http://www.rsks.gov.cn) 查询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