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关于2016年度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各市(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省农垦总局测绘地理信息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黑测发〔2016〕49号)的要求,我局于2016年6月1日*9月30日开展了全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
按照**测绘地理信息局的总体要求,我局确定2016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的项目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的160家测绘资质单位承担的160项成果,受检项目通过省测绘地理信息信用信息平台随机抽取测绘资质单位在2014年1月*2015年12月间完成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抽检的项目中:控制测量22项,占13.8%;地形图(带状图、现状图)测量38项,占23.8%;工程(图)测量26项,占16.2%;地籍、宗地图测量33项,占20.6%;土地整理7项,占4.4%;房产测量31项,占19.4%;数据库2项,占1.2%,其他类1项,占0.6%。
监督检查项目覆盖范围: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伊春、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绥化、黑河、大兴安岭等13个市地级行政单位和农垦总局。
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
按照《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黑测发〔2013〕84号)规定,2016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由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技术监督处组织,委托黑龙江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实施,检查结果通过了由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织的专家组评审和领导小组审定。
三、监督检查结果
在本次监督检查的160个项目中,2项成果为不可检成果,对127项成果进行了质量评定,其中97项成果为合格、占检验数量的76.4%,30项成果为不合格(含3家拒检单位的成果)、占检验数量的23.6%(详见附件)。2项不可检成果和30项不合格成果的资质单位将列入2017年度监督检查的被检单位。另对31项房产测量内业成果执行测量技术规范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资质单位所在市地级房产管理部门通报。
从监督检查的160项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看,总体上来说,测绘资质单位在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强化质量管理、实行质检人员持证上岗、加强质量管理体系考核、法定代表人培训和资质单位生产技术培训等措施的推动下,质量意识增强,质量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并有效运行,成果质量基本达到规范和技术设计的要求,参加项目生产仪器设备检定均在有效期内。但个别测绘资质单位仍存在对部分指标理解不到位、技术设计学习不深入、文档资料编制整饰不规范、仪器设备检定不在有效期内等情况,尚待加强质量管理。
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加大测绘质量统一监管力度,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检查、培训,确保测绘工程成果质量。
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