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定价文件的通知 黑价宏〔2016〕109号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定价文件的通知
黑价宏〔2016〕109号
各市(地)、县(市)物价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和省**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依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黑价〔2015〕119号)及近期**有关文件精*,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废止部分定价文件(详见附件)。
上述定价文件废止后,所涉及的相关服务价格或收费除**和省明令禁止收费的项目及转为执行医疗服务价格的项目外,一律实行市场调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依法查处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附件: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废止部分定价文件目录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8日
附件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废止部分定价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单位 |
备注 |
1 |
《关于转发〈**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印发黑龙江省估算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
黑价联字〔2000〕18号 |
省物价局、省计划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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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黑价联〔2010〕92号 |
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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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黑价联〔2011〕20号 |
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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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卫生厅 黑龙江省**厅关于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申领及审验体检费标准的通知》 |
黑价联〔2012〕43号 |
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省**厅 |
执行医疗服务价格 |
5 |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住建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黑价联﹝2013﹞39号 |
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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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住建厅关于〈黑龙江省提供利用城建档案资料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 |
黑价联﹝2013﹞53号 |
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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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国税局地税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黑价联〔2013〕61号 |
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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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黑价联〔2014〕13号 |
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
执行医疗服务价格 |
9 |
《关于继续收取**道路运输单证费和**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
黑价联〔2014〕35号 |
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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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住建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
黑价联〔2014﹞59号 |
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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